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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监理理念被社会认知的程度,监理教育、监理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制订等3个方面分析了监理的现状,同时还指出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引言
从2002年12月信息产业部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570号文)以来,两年多时间过去了,期间很多信息系统监理公司像雨后春笋一样诞生,还有很多原来从事信息系统集成或软件开发的企业转而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大家都看好信息系统监理这个市场。然而,信息系统工程的现状到底怎样呢?本文将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理念被社会接纳的程度、监理人才培养、监理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制订以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目前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现状进行分析。
2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理念被社会认知的程度
570号文明确地规定,以下工程必须实施监理:
1)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的信息系统工程;
2)使用国家政策性银行或者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定需要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
3)使用国家财政性资金的信息系统工程;
4)涉及国家安全、生产安全的信息系统工程;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施监理的其他信息系统工程。
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科技部、信息产业部联合发文,在2003年1月3日关于印发《电子政务工程技术指南》的通知中规定: "同一工程的建设和监理要由相互独立的机构分别承担,监理单位要先于承建单位介入,没有确立监理单位的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开始建设。"
可见国家有关政府部门已经看到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作为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国家信息化建设过程的目标(质量、投资、进度)控制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在国家有关规定的指导下,应该说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理念已逐渐得到社会各界的认知和接纳。
在我公司开展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试点的前期,往往是我们打听到某地或某部门有较大型信息系统工程正在建设或拟要建设时,派人向有关人员......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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