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记者从天津检验检疫局了解到,该局的“电子监管”工作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包括生产出口矾土、宠物食品、罐头、盐渍菜、化妆品、蔬菜等产品的7家企业正式上线运行“电子监管”。
近日,记者从天津检验检疫局了解到,该局的“电子监管”工作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包括生产出口矾土、宠物 食品、罐头、盐渍菜、 化妆品、蔬菜等产品的7家企业正式上线运行“电子监管”。 2005年宁波“大通关”会议后,天津检验检疫局将全面推进“电子监管”列为重点工作计划,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上线产品种类,把“电子监管”工作抓紧抓实。 一是健全 组织,明确责任。天津检验检疫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电子监管”工作,并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成立了以副局长杨金良任组长的“推进‘电子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还成立了由各业务分管局长任组长的4个“电子监管”工作组(食品化妆品组、工业品组、动物产品组、植物产品组)。其中“推进‘电子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电子监管”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工作;4个工作组负责拟定相关商品的“电子监管”推广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工作;而有关业务处、分支机构则按照相关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业务辖区的工作实际落实“电子监管”计划。 二是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在内部宣传方面,天津检验检疫局收集相关材料,编写了《检验检疫出口电子监管宣传提纲》,并组织检验检疫人员认真学习,使其对如何实施“电子监管”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在企业宣传方面,天津检验检疫局多次派遣工作小组深入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宣传“电子监管”工作意义,使企业认识到实施“电子监管”在方便申报、降低 成本、减轻负担、提升形象、保证质量和提高效率等方面的好处,有效地调动和提高了企业配合实施“电子监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是确定重点,选准企业。通过认真分析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首批推广电子监管的商品,天津检验检疫局通过对业务管辖范围内的出口企业进行梳理,筛选出首批34家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率先实施电子监管,涉及出口水产品、食品、化妆品、盐渍菜、植物产品、 家具、轻工业品、机电产品、 服装、矿产品等16大类23种产品。同时,该局还对口岸、库场、 物流中心、码头等检验检疫监管区域也开展了调研摸底,为进一步设立视频监控提供第一手资料。 四是积极协调,确保上线。在积极派遣工作人员参加国家质检总局在厦门、深圳举办的 培训之后,天津检验检疫局迅速研究、制定了推广“电子监管”的工作计划,并立即与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中心、信城通公司、九城公司联系,商议办理检验检疫人员、企业人员电子密钥和安装企业端软件等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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