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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萨班斯法案不仅促使公司改革财务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同时也对现有的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提出了挑战。
中国企业今后想在美国上市融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下称萨班斯法案)将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门槛。目前,已有不少公司为逃避严厉的萨班斯法案,放弃在美国上市,转向其他资本交易市场。对于已经在美国上市的多数中国企业来说,2006年底将是他们应考萨班斯法案的最后期限。届时如果不能通过,上市公司将面临限期摘牌或者声誉下降的命运。 内控加速 2002年,出台于安然公司(Enron)、世通公司(MCI Worldcom)等财务欺诈事件之后的萨班斯法案,被美国总统布什称为“自罗斯福总统以来美国商业界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法案。”萨班斯法案要求,上市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和首席财务官(CFO)对呈报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财务报告的真实合法性负刑事责任。其中404条款特别强调,上市公司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内控体系,对每个流程涉及的每个岗位都有详细的说明,并提交内控有效的证明。 ITGov中国IT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孙强认为,由于中国企业长期缺少内控文化,短时间内要符合如此严格的内控要求,需要付出更多的代价。但不少企业高层并没有真正重视起来。2001年在纽约成功上市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铝业),2005年底才开始实施萨班斯法案,加速内控体系的建设。其信息管理部副总经理文欣荣感叹“自此没有一天正点下班过,经常加班到半夜”。 伯灵顿全球有限公司(BAX)(下称伯灵顿)是一家在美国上市的德国公司,最近刚刚通过了萨班斯法案。伯灵顿中国区IT经理朱力认为,萨班斯法案虽然主要针对财务管理,要求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但由于大部分业务流程都通过IT系统完成,如何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也就成了IT部门最大的挑战。 根据该法案的404条款规定,企业必须保留所有与财务相关的信息和流程证据。孙强指出,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产生的流程大部分依靠信息系统,萨班斯法案不但促使企业完善财务管理机制,还将推动企业从业务流程到信息系统的变革。他认为,如何从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出发,实现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的结合,是首席信息官(CIO)必须考虑的问题。 但由于中国公司内部各部门各自为政,不同部门处理同一件事有不同的流程,部门和部门之间没有流程衔接等情况比比皆是。IT部门首先需要和业务部门一起梳理流程,否则信息系统根本无法实现对流程的统一管控。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下称河北网通)企业信息化部门高级工程师屈玉阁这样认为......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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